「本文来源: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11月25日10时,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同安大队执法人员在国道线潘涂路口执法检查时,发现一部闽D牌皮卡车形迹可疑,虽然车身外观十分崭新,但是车后斗却用一块黑漆漆的篷布盖得严严实实,而且篷布上油迹斑斑,散发异味。执法人员随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当货箱上篷布打开后,映入执法人员视线的是一个大型油箱及加油器、计费器,各种加油设备一应俱全。经现场询问该车驾驶员叶某,执法人员了解到这车是从同安东山运输柴油至同安潘涂某工地,专门来给公司挖掘机加油的,查处时车内还满载有约升的柴油。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叶某出示该车相关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时,驾驶员叶某称车辆并没有此类证件,并称“我是自己公司在用,没有发生油品买卖,所以不需要办理这些证件吧?”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的错误认识进行了纠正,告知其柴油本身就属于危险品范畴,无论是否给自家的车辆加油,都必须使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才能运载。现场,由相关部门对车内的柴油进行转运处置之后,该车已被交通执法部门依法暂扣。目前,该车因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责任人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通讯员:韩强)